新文科教育研究

2026, No.23(03) 154-17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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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时代法学教育场景中的四种认知“幻觉”
Four Kinds of Cognitive “Illusions” in Legal Education Scenarios in the Era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戴昕

摘要(Abstract):

人工智能正冲击并可能重塑法学教育。法学教育领域关于人工智能的既有讨论多聚焦于大模型幻觉及其治理,却甚少关注师生在使用人工智能过程中形成的认知偏差,即认知“幻觉”:将工作外包等同于责任转移,将知识可及等同于知识内化,将个体学习等同于环境学习,将制度保障误认为法律职业的智识优越。四种幻觉分别涉及行为责任、知识结构、学习的社会性与法律职业的权威属性,且共享同一底层逻辑:个体和群体在技术等外部因素影响下,对自身的认知出现了偏差。据此,法学教育改革的思路不应止步于限制或规范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而应强化成果问责,重建带有智识压力的教学过程,维护具身、互动和社会化的学习环境,以培养能够承担后果、值得行使制度权威的法律人为核心目标。上述改革只有在压缩课程负担、增加小班研讨和实践教学投入等结构性调整的基础上才有望切实推进,最终通过充足的智识资源投入,维持法学教育在人工智能时代的韧性。

关键词(KeyWords): 人工智能;法学;教育;幻觉;权威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东湖高新区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综合基地资助

作者(Author): 戴昕

参考文献(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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